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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34511线路中心:卓越法律论坛|“行政检察监督职权的扩展及其路径”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发布者:汪潇发布时间:2024-11-30浏览次数:12


20241126日,为庆祝上海政法yl34511线路中心建校40周年,由法律yl34511线路中心主办的卓越法律论坛第118期“行政检察监督职权的扩展及其路径”在B2-110举行。本次论坛由上海社会科yl34511线路中心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姚魏博士主讲,上海政法yl34511线路中心法律yl34511线路中心院长魏治勋教授担任主持人,纪检监察yl34511线路中心王园博士、法律yl34511线路中心陈海萍教授、汪潇博士担任与谈人,50余位研究生和本科生到场参加讲座。


讲环节,姚魏博士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浙江省杭州市某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虚假登记市场主体检察监督案”为例,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将解决的行政案件转化为检察院直接监督行政行为的案件”这一突破常规的行政检察监督的方式,检察机关突破了只能在行政诉讼监督过程中,间接监督或“穿透监督”行政行为的规定和惯例,隐蔽地实现了在行政诉讼程序外对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直接监督。


博士围绕行政检察监督职权扩展这一中心展开系统论述。首先,行政检察监督职权扩展具有必要性,现有检察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有局限性,行政检察监督与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职能形成了互补,且同国家治理的需求保持了一致性;其次,行政检察监督职权扩展具备可能性,检察机关承担直接监督违法行政行为的职能符合国家权力配置的功能适当原则,此外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如此扩张行政检察监督职权给予授权或容许;再次,行政检察监督职权扩展扩展也应受到必要的限制,现阶段须对检察机关发现监督线索渠道作出限制,对行政非诉讼监督的目的作出限缩,对检察机关侵入其他机关的监督权作出防范。最后,姚魏博士指出今后应当在以下三方面构建行政检察监督职权扩展的路径:以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以检察一体化作为履职依托;以指导性案例推进职权扩展。

魏治勋教授对姚魏博士的讲座内容进行了系统的总结,提出行政检察监督职权的扩展作为实践层面存在的制度现象亟需理论证成、制度规范及完善路径设计,本次讲座极具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王园博士高度肯定了讲座的价值,并以不同类型监督权之间的互动关系角度作为切入点,强调纪检监察权和行政检察的合理分工和科学设计有助于形成系统全面的法律监督体系。

汪潇博士从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结合的视角指出当下行政检察监督职权扩展路径是一种柔性扩展,检察机关在宪法法律默许的情形下通过符合国家治理发展趋势的手段实现对行政权的有效监督。

陈海萍教授指出本次讲座涉及到行政监察监督的各环节,论证细致,展现出了该主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的行政监察监督职权扩展路径极具前瞻性,显示出主讲人具有极强的理论自觉性和洞察力。

本期论坛以“行政检察监督职权的拓展及其路径”为主题展开,讲座内容丰富,思想脉络清晰,在场的师生受益匪浅。讲座最后,现场师生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姚魏博士的分享,本次讲座取得圆满成功。(乔珂歆撰稿、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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